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返岗上班工作人员管理事项的通告(第4号)
2020-02-03 17:19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为确保春节假期结束后各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同时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现就做好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返岗上班工作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从外地特别是从疫区返回人员的管理。各单位要全面摸排本单位工作人员行程动向,凡是从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按相关规定暂不返回。已经到达青海的以车票到达时间为准,自行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并居家观察14天做好体温记录,期满后开具《居家医学观察期满告知书》,确认无异常后携带《居家医学观察期满告知书》方可返县。在青人员返县后主动前往县疾控中心报到并自行居家观察14天,做好体温记录,期满后前往县疾控中心开具《居家医学观察期满告知书》,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上班。若发现身体异常要立即向本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向医疗机构报告并进行进一步诊治。无异常情况的,方可返岗上班。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返青、返县日期信息,欺骗调查走访人员,造成的后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每日身体状况检查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对返岗人员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每日检查报告制度。每日上、下午要对在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了解其身体状况。每位干部职工要积极配合,如实报告自己身体情况,严禁谎报、瞒报、漏报。如发现在岗人员身体异常,要及时与医疗机构报告并进行进一步诊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节后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三、控制减少公众性聚集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不组织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四、暂停机关自办食堂服务。鉴于食堂属人流量大、密集度高的区域,在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干部职工在家用餐,原则上全县机关自办食堂停止正常服务。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疫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对自己和家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起责任!
天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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